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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入驻荔湾3D打印企业 每年最高可获百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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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盼星星的月亮
时间:
2014-11-6 13:57
标题:
入驻荔湾3D打印企业 每年最高可获百万元奖励
相关补贴办法在荔湾区政府官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荔湾区大力扶持发展3D打印产业决心可见一斑。一周前,广州首个3D打印产业园刚落户,如今大手笔的专项资金补贴方案接踵而至。11月4日,《荔湾区3D打印产业发展资金补贴办法》(下称《办法》)在该区政府官网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办法》显示,入驻产业园区的3D打印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同时还有企业落户和场地租金补贴。
三大资金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规定,落户在荔湾区3D打印产业园区里的3D打印企业及相关制造业和
现代服务业
企业,可享受企业落户、场地租金和财政专项扶持等三大资金补贴。
其中,企业申请落户前,由广州市3D打印技术产业联盟(协会)和荔湾区经贸局对其在行业的地位、创新性、成长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根据不同档次,申请企业可获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补贴。
同时,在3D打印产业园区内租赁物业作为经营场所(不含仓储)的企业,按实际租赁面积,可获得阶梯式租金补贴。按实际租赁面积分四个阶梯,每月每平方米分别可获5元—30元补贴,但超出1000平方米部分不给予补贴。 对于已落户、新设立或新迁入产业园区里的企业,根据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可以奖励100万元。
须5年内不搬离荔湾
《办法》规定,达到享受补贴标准的企业,全年均可向荔湾区经贸局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资金补贴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上一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
、申请拨款账户的银行开户资料、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此外,申请企业必须承诺获得补贴后5年内不迁离荔湾区。未遵该承诺或经核实存在其它欺诈行为骗取补贴的企业,须退回相应补贴资金。荔湾区经贸局在收到申请后,将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拟定补贴方案报区政府,最后由区财政局向相关企业拨付补贴资金。整个过程最长不超过37天。
该《办法》还规定,荔湾区将给予广州市3D打印技术产业联盟(协会)资金补助。从2014年-2016年,每年安排30万元的工作经费给广州市3D打印技术产业联盟(协会)的服务机构,用于联盟(协会)搭建荔湾区3D打印服务平台,打造3D打印产业集聚区等。
来源:
http://www.3dhoo.com/Model/20141106-10073.html
作者:
3D打印
时间:
2014-11-6 16:28
感谢分享!
作者:
smarter
时间:
2014-11-6 22:41
《荔湾区3D打印产业发展资金补贴办法》
开始下重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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