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其他交流] 通过“优才计划”移民香港后,一定要在香港居住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9-4 10:25
  • 签到天数: 303 天

    [LV.8]以坛为家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 21:15: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不少内地人通过香港优才计划移民香港,但他们难以割舍内地的事业。虽然香港身份的便利令人心动,但内地多年积累起来的事业、人脉也不是想放弃就放弃的,那么,通过优才计划移民香港后是否一定要在香港居住呢?是否可以经常返回内地?

    其实,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与“投资移民”一样,都要求获得批准的人士及其受养人在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不少于七年后,并且在符合《入境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即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那么,上述条文所指的“连续通常居住”是什么意思呢?从字面上看,“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与“必须只能居住于香港”有着截然不同的意思,这意味着申请人是可以离港的。的确,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所要求的“通常居住”,是指申请人应以在香港生活为中心,但是对于在申请者在香港居留的时间长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与限制,这样的灵活性事实上给予了申请者一定的自由。

    那么,获得了“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批准,但在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之前的七年时间内,又有不在香港居留的行为的话,需要注意什么呢?只有明确香港入境处对于“通常居住”的审核标准,才能有助于在“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中顺利续签,直到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便不再受居留限制。

    香港入境处在审核“通常居住”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者不在香港的原因

    二、在香港是否有惯性住所

    三、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香港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

    四、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五、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六、是否合法、按时报税

    根据以上的审核因素,申请者在“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续签中可视情况提供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明,让香港入境处信服自己确实是“通常居住于香港”。

    1、子女在港就读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2、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自购、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

    3、在港购买车辆、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4、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

    5、公用单据(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6、金融机构单据(银行月结单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

    8、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9、社群服务(慈善集团、商会、私人会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雇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

    11、聘请专业人士证明(家庭医生、律师、会计师等)

    归根结底,“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让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到香港定居和工作。虽然香港政府并没有明确规定申请者在香港居住的时间,却也是关系到续签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申请者享有一定的离港自由,但也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香港政府所给予的这种自由,在七年时间当中,保持“通常居住”的意识,营造以香港为重心的概念,这也是充分展示自己希望成为香港的一份子的诚意,以便顺利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阅读 More>
    广告位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技术支持: 中国3D打印第一门户

    © 2015 蘑菇头社区[Mogooto.com]

    网站备案:湘ICP备14019329号-3

    所有内容均由网友提供,若有不妥请联系管理员。

    合作伙伴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